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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仁和零基础会计入门+会计考证培训班

发布:天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09-27 09:16:07.0 点击:254

  零基础会计入门+会计考证培训班,天津哪里有会计培训班?优选天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天津仁和会计***教师授课,培训有保障,欢迎前来学习。
  天津仁和会计真账实操培训班零基础两个月快速上岗
  学期 1-3 个月培训方式:
  1、紧密结合企业实际运作流程,理解企业会计工作实质
  2、使用企业实际凭证、帐薄、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进行教学
  3、固定时间开课,小班教学,学会为止
  4、以做为主、以讲为辅、少说多练,强调实。际操作。
  学习内容:手工填制、审核原始凭证-填制、审核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登记明细账-采购、销售成本计算-登记总账-对账-结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制税务报表、网上申报等等。会计岗位上应知应会的工作内容都可以真帐实练的。
  仁和会计各校区推出真账会计实操达能班班,让您不仅有会计证,会全盘做账,还懂得全盘管理,站在管理者角度去分析,提供事务所的真实账务,经过老会计手把手毫无保留的指导,采用会计公司的真账,可以保证培训一个就业一个的培训效果,所以真账实操是新手会计或出纳转岗的岗前的必修课程
  学会计选择教育的理由:
  1、免费试听零风险:满不满意到校听了就知道
  2、富有会计实战经验:因材施教激发学习潜能
  3、严苛选师制度:“八关选师”为您选择一位全职好老师
  4、具有职业操守对您的严苛就是对您的负责
  5、“接地气”:手把手教学,是老师更是朋友
  6、您是老师的裁判:您的打分评价,决定老师的去留
  招生对象:有意学习会计及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人员课程及收费信息课程体系:(财务+财知+财商)
  涵盖会计实操、会计考证、财务管理、财务工具、非财管理、税务实操、财商教育、学历教育八大课程体系,233门专业个性化课程,全方位满足了财务人员、非财务人员、企业高管、社会大众等不同人群的需求。
  课程及收益:
  1、会计入门班:零基础会计培训,让您快速掌握会计
  2、初级职称通关班:提升理论和实务水平,实现高薪上岗或在岗升职加薪
  3、中级职称通关班:有它就有高薪,名师授课,轻松考过
  4、会计实务操作班:出纳实务速成+会计实账训练,马上拥有2年经验,轻松上岗
  5、会计实务全能班:马上拥有3年从业经验,能胜任规模企业多岗位会计工作
  6、会计实务精英班:马上拥有3年从业经验,能胜任规模企业多岗位会计工作,具备管理2-3人的财务团队能力
  7、会计直播课程:在家就可学习,跟面授一样,可互动可提问,随地学习
  资产划转是指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关于资产划转是否能够缴纳契税一直是大家经常遇到的问题,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税法相关规定并了解一下它的会计处理方式。
  资产划转缴纳契税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第六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资产划转的会计处理
  对于资产划转,目前《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的《企业会计制度讲解》(2001年)的规定,对于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增设“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当企业按规定收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作为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按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银行存款(按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
  当企业按规定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时,要按固定资产清理进行处理。具体是:
  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或董事会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应当借记“固定资产清理(按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价)”。
  若无偿调出时发生清理费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银行存款”。
  当企业按规定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时,借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发生净额)”,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知识延伸】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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